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臺灣的國際法地位:以「政治共同體」為主體的國家論述
主講人 | 陳玉潔(中央研究院法律學研究所副研究員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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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講人:陳玉潔(中央研究院法律學研究所副研究員)

時間:2026年4月16日(四)14:00~16:00

地點:國史館4樓大禮堂(臺北市中正區長沙街1段2號)


內容簡介:

臺灣的國際法地位,自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以來,一直是國際法上最具爭議的問題之一。若要在國際法上論證臺灣具備國家地位,必須逐一檢視以下關鍵問題:第一,中國是否於戰後取得臺灣之領土主權?第二,在中國未取得臺灣的情況下,臺灣的國際法地位應如何界定,是否仍屬「地位未定」?第三,臺灣與「中華民國」之間的關係,究竟應如何理解?

本次演講中,講者陳玉潔將釐清上述歷史與法律爭議,並主張臺灣人民已透過民主憲政的實踐,形成一個「政治共同體」(political community),據此確立臺灣之國家地位;任何關於臺灣地位的國際法論述,均應如實反映此一民主憲政歷程,並根植於「臺灣政治共同體」的主體經驗。

00:00:00 陳儀深館長開場
00:06:59 演講開始—臺灣的國際法地位
00:17:23 爭點(一) :中國是否在二戰後取得臺灣
00:32:57 爭點(二):中國二戰後未取得臺灣,臺灣的地位為何?是否仍然「未定」?
00:43:02 爭點(三):臺灣與「中華民國」的關係為何?
00:58:00 臺灣主體性
01:04:30 臺灣如何因應中國「一中原則」
01:21:21 1971年聯大第2758號決議
01:43:51 結論與建議
01:47:00 館長提問與回饋
01:57:07 QA時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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